【回复】不得将担保人变更或追加为被执行人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@ 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一条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,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☆保人有转移、隐藏、变卖、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※,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,并直接裁定◆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【产,不得将担保人变更、追加为被执行人。
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,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︻产为限。被执行人有自然是取你性命便于执行的现金⌒、银行存款的,应当优先执行该现金、银行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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